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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第一被告放弃自辩 最高可判7年
内蒙古新闻网  10-03-25 10:5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京华时报  
 

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人出庭受审,对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指控,徐威当庭表示认罪。

  24日9时30分,央视大火案第二天的庭审又在“挑灯夜战”后宣布结束。目前,庭审尚未完成第一轮辩论,还有7名被告人及他们的辩护律师未发表辩论意见。今天,庭审将继续。

  庭审期间,第一被告人、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忽然说道:“假如他们认为自己无责任,我有责任,那我概不否认。”昨天,徐威放弃了自我辩护,全权交由律师。如果危险物品肇事罪成立的话,该罪名的最高刑期是7年。

  24日的庭审依然相当紧凑。中午12时20分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告知众律师“中午多吃点儿,今天无论如何要开完”。

  尽管又没有吃晚饭,但是直至晚9时30分,仅有14名被告人及他们的辩护律师发表了辩论意见。考虑到看守所对被告人返回时间规定严格,审判长只好宣布休庭,今天再审。

  随后,高子程、张雁峰、靳学孔等辩护律师陆续走出法庭,略显疲态。徐威等19名在押被告人则乘坐囚车疾驰返回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服从意识导致后来的一切   >>央视涉案人

  央视是整起烟花事件的始作俑者,7名被告人无一不知工地严禁烟火,更别说放烟花了。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他们起的作用是“添把柴”。

  根据检方指控,徐威决定在正月十五以放烟花的方式和下属庆祝一下,地点选在了“自家”工地上。落实中没有质疑只有服从。服从意识决定了后来的一切。

  徐威决定燃放烟花后,有的下属按照他的指示通知建筑公司人员协助办理燃放准备工作,有的下属负责领烟花公司的人进工地。当天夜里,是由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点燃的烟花。

  法庭上,检察官对央视的涉案人都问了同一个问题:“是否知道工地禁止烟火?”他们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不过在纠缠细节时,似乎每个人又都想把自己的责任撇清。

  下属胡德斌说,他没有让建筑公司的人协助办理准备工作。

  原副主任王世荣则为自己喊冤,称自己并未参与整个策划过程,当时原定点火人徐威受中风影响腿脚不便,只能找人代替点火。王世荣说,他就这么“阴错阳差”地点着了这把大火。

  几乎没有人当庭反省自己作为央视一员,应该意识到烟花这一危险品进入新址工地属于违反最基本的规定。作为直接决策者的徐威,虽然承认自己放松了安全要求,但当庭也几次强调,他决定燃放烟花只是为了部门娱乐,与工作无关。

  庭审期间,徐威忽然说道:“假如他们认为自己无责任,我有责任,那我概不否认。”徐威没有讲清自己言语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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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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