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乌兰察布市就业局对外披露:2010年,该市农牧民转移输出就业要达到35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23万人。
2009年,乌兰察布市委、政府提出,将就业再就业工作列入全市“九大民生工程”首位,紧紧围绕电力、建材、重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全力扶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力度重点扶持发展皮件、羊绒制品、羊绒絮片、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加快商贸流通、现代物流、旅游、金融等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扩大蔬菜规模、扩大标准化养殖规模,吸纳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同时,就业部门还加大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一方面,大力开展适用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创业就业园区建设,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和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2009年年末,全市完成就业再就业培训27642人,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21303人,创业培训1546人,新创造岗位4453个,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4。
2010年是乌兰察布市确定的“就业质量提升年”,市就业局明确了三大工作重点。
一是抓住国家推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努力将全市就业人员融入京津塘、呼包鄂经济圈,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和现代种养业等新兴产业,在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中扩大就业。
二是坚持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建立健全创业信用担保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全民创业。围绕一、二、三产业的重点领域,每个旗县培育创建2至3个以工业加工为主的创业和就业园区,吸纳农牧民就业。
三是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培训一批鉴定一批,培训一人鉴定一人,让每个人都能在培训之后拿到劳动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力争用3年时间培养高级技师1000人、技师3000人、高级工5000人、中级工2万人、初级工5万人,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以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需要。(记者王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