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呼和浩特市读者沈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我到内蒙古医院挂了眼科号,还没见医生的面,就诊室门口的护士就塞给我一张交款单,让我去交检查费。她说来看病的人都得交这个检查费,不交就不让我见医生。”
沈女士说:“患者已经挂了号,其中明确就有医生的检查费,为什么还要再多交检查费?再说,患者该不该做检查,该做哪项检查,医生应该见见患者,起码要询问一些简单的情况再下结论。”
4月7日,记者以患者的身份来到内蒙古医院。记者先是在门诊一楼挂了耳鼻喉科的专家号,共5.6元。记者看到,挂号费收据内容中明确标有4元的诊查费。随后,记者来到三楼耳鼻喉科就诊室门前,还没进门就被一名护士堵在门口,她看了一眼记者手中的挂号费收据后,递给记者一张费用为21.9元的“门诊处置交款单”,并说:“先去交一下检查费!”记者看到,这名护士向每一个来就医的患者开具了同样的“门诊处置交款单”。记者便向护士询问交费理由,护士说:“你来看病,医生不得给你做检查吗?要检查你就去交检查费,要不医生能给你看病吗?”当记者对其行为提出质疑时,护士说:“该说的都和你说了,这是医院的规定!”
【大嘴巴】花钱挂号只是为了一个号牌?如此解释恐怕没人接受得了,但是如果不这样解释,那挂号之后又收检查费又该如何解释?如果挂号之后就收检查费,照此逻辑,接下来是不是还可以收座位费、开口费、提笔费、处方费……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记者 郝少英 陈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