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多家银行卡透支本息9万余元,被催款后换手机号逃避。近日,乌海市一女子因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诈骗罪,被检查机关批捕。
张某是乌海市某行政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2008年2月,她从单位开据工资证明,在中国银行乌海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刷卡消费及套现1万余元,用于日常吃喝和购物。透支信用卡后无法按期偿还,张某便分别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办理了3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此后,张某经常收到上述银行的催款电话,但着实无力偿还,便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甚至辞去了优越工作,抛弃家庭,孤身流浪在外。
今年1月,银行在多次催收未果的情况下,向海勃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经侦大队通过调查证实,张某恶意透支本息共计9万余元。1月31日,海勃湾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在东胜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东胜抓获。张如实供述了其透支多张信用卡本金7万余元、本息共计9万余元的事实,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警方提示
使用信用卡消费日渐成为潮流。然而,当人们在“喜刷刷”时,千万不要忘记按时归还。按照“两高”的最新司法解释,从2009年12月16日起,行为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本金达到数额较大以上,即可构成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
与借记卡相比,信用卡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并可享受到一定的免息期待遇。刷卡在带给我们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产生不少隐忧。据了解,有的人手握七八张信用卡轮流透支取现,直至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就成为恶意透支。在安全使用信用卡方面,公安机关提醒市民需留心记住还款日期,逾期不还银行会收取高额罚金,甚至留下信用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