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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发文:监管禁限用高毒农药不力将被追责
内蒙古新闻网  10-04-29 15:1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农业部、工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通知指出,各地要集中力量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重大恶性案件,特别要加大对农药生产“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力的地方,要追究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对农药经营单位所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生产批准证书)和登记真实性、标签合法性的核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要特别重视禁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要加强对农药运输的监管,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不得运输,对合法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要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执行。(记者贾玥)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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