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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在全省法院推广“人民陪审团”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0-04-30 09:2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4月28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工作人员在摇号选陪审员。田仲煜摄

  继法院判决书上网、庭审视频直播之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民主方面再出新举措,2010年在全省法院推广“人民陪审团”制度。

  与前两项改革境遇不同的是,“人民陪审团”甫一出炉,就遭遇了截然相反的评价:赞同者认为,以“集体智慧”裁决事实问题,使审判工作从封闭、神秘走向了开放、透明;反对者则认为,“人民陪审团”既不决定定罪,也不决定量刑,缺乏实质功能。

  争议仍在持续,改革正在进行。目标只有一个: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成效。

  4月28日,聋哑女胡某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至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庭审前,法院采用摇号机现场摇号抽选出当天参加庭审的9名“人民陪审团”成员。

  去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死刑二审案件过程中,尝试邀请群众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对案件裁判发表意见,供合议庭参考,此举引来各方热议。

  2009年6月,郑州、开封、新乡、三门峡、商丘、驻马店等六个地市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

  2010年,河南省全省法院全面推广“人民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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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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