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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工与市民同等待遇《暂住证》变《居住证》
内蒙古新闻网  10-04-30 10:4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29日从2010年度第2次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上了解到,内蒙古将要把进城务工的农牧民工使用的《暂住证》逐步改为《居住证》,这将使进城务工的农牧民工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

  据了解,《暂住证》逐步改为《居住证》,这一举措更具人性化,也是发展趋势。将单一的《居住证》扩展为“一证多能”,也就是将《居住证》、《就业证》、《婚育证》等证件内容统一融入到《居住证》中,使暂住人口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卫生保障、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与当地市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简化了暂住人口办证程序,便于管理。

  据了解,一季度全区转移农牧民工141.2万人,完成年计划240万人的59%,比去年同期增加20.6万人。(文/刘晓君)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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