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是锡林浩特市市委、政府的“民心工程”,为把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锡林浩特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质的飞跃,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
为农民工排忧替农民工解难
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对许多没有及时拿到工资的农民工来说,可能是从未遭遇过的“寒冬”。然而,能帮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中心就像冬季里的一把火,燃烧、温暖着无数农民工的心。
2010年3月11日上午9点,法律援助中心的接待室来了一群人,七嘴八舌地述说他们的遭遇。工作人员一边忙着登记,一边安抚着他们的心情。原来,2009年刘宝山等40人来到锡林浩特市打工,受雇于李俊峰从承包方锡盟国联资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第一建安装有限公司承揽的轻包活。当时李俊峰的合伙人罗金保与刘宝山等人口头订立了用工协议,答应工资按日结算。可工程开工后,从来没有按日结算过,一直到停工时都未付清所欠工资99875元。刘宝山等人多次找到李俊峰和罗金保催促支付工钱,可是他们一直在推脱,只提供了不同数额的工资款额欠条。拿不到工钱的刘宝山等人到锡林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对此事进行了处理,结果只解决了2万元,其余的仍无法要回。
“我们拿不到工资,不得已在锡林浩特市租房子住了下来,可是所带的生活费基本都花光了,就连交房租和伙食费都已经成了问题,听说法律援助中心能帮我们要到工资,我们就指望他们了”刘宝山哽咽着说。
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之后,当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有经验的援助律师为其办理此案件。承办案件的律师经过数月的调查、举证,几经周折,掌握了大量的案情和事实后,起诉至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的主持,依法进行调节后,由被告刘俊峰、罗金保一次性支付所欠工资剩余的7万多元。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受到了务工人员的一致好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为孤寡老人撑起温暖蓝天
王秀荣老人今年70岁,老家在克什克腾旗宇宙地乡大营子村,在2006年,王秀荣的老伴去世后,她就从老家搬到了锡林浩特市想在子女家轮流居住。王秀荣老人说:“我有7个孩子,现在他们都不让我住在他们家里,甚至连赡养费也不给我了”。没有固定住所的王秀荣只能住在便宜的旅店里,生计陷入困境。王秀荣老人来到锡林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迅速联系了老人住所地的街道司法所,经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干警耐心、细致、公正的调节,王秀荣的子女同意每人每年支付给老人400元的赡养费,并答应在老家盖两间新房屋,解决老人的安生之处。此举为老人维护权益、安度晚年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向那些经济款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使得社会成员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从而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通过为社会成员中的贫弱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畅通他们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采取理性化、制度化的方式表达诉求,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从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内蒙古新闻网 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