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正文
七成农民工希望创业当老板 结婚对象首选老乡
内蒙古新闻网  10-05-06 09:2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四成80后农民工结婚对象首选老乡

  本报联合广州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抽样进行了一项新生代农民工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教育水平较高,渴望融入城市,重视社会保障,维权意识更强,超过五成受访者是工会会员,26%的人有困难先找工会。七成受访者希望将来赚够钱自己创业做老板。

  但在婚恋观方面仍保持传统,四成人找老乡为伴侣。在今年工资待遇普遍上调的情况下,仍有16%的受访者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月,有近20%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因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心理压力大……增加收入实现体面劳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城市的新建设者们以更好的保护,还任重而道远。

  受教育水平高向往城市

  本报联合市总工会委托广州市统计咨询中心,在全市范围抽样对1000多名1980年后出生的农村户籍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作为第二代农民工,有80.2%的受访者是一直在家乡长大的,随后开始随父母在城里成长。

  近七成人有高中(中技、中专)以上学历,他们的观念、视野与带着拘谨和不安走进城市打工的父辈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女孩化着靓丽的妆容、男孩梳着闪亮的发型,在瑞宝街一家大型制衣厂的生产车间,流水线上年轻工人们的打扮和城里孩子没什么区别。24岁的王作来自四川,从小父母就出城务工,对于城市的生活十分向往,高中毕业后她“好奇”地随父母来到广州,在石溪的制衣厂做生产普工。

  “发现大城市没有想象中那么完美”,但她依然留下来至今。她说因为习惯了,大家都出来打工,父母在这里,朋友在这里,整个生活圈子都在这里。在工厂附近租住的出租屋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家”,每日三餐一家人都在一起吃饭,跟在老家没啥两样。

  最开心的是放假可以结伴到十三行、上下九,淘到最时髦、又便宜的衣服,这是在老家不可能实现的。

  超过五成人加入工会

  “如果不是春节后加了薪水,我已经不干了,想去学门技术。”22岁的梁发是广西人,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一年半,他说这份工作并不算太辛苦,但也学不到什么技能,人员流失很大。今年春节前,他们的薪水仅仅是900元/月,春节后可能因为人手紧缺,加上广州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才一下子将薪水大幅提高到1500元/月。“但是没有提供任何福利待遇,连工伤保险都没有,即使加了工资,也干不长。”

  在调查中,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问题非常重视,超过五成受访者定期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了解政府政策信息。55%的人是工会会员,如果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有26%的人表示首先向工会组织求助,选择政府部门的有6.5%。

  受访者普遍反映今年以来,工资已经或即将提高,月薪1030~1500元的占28.5%,1500~2000元的占34.6%,2000元~3000元的占17%。但仍有16%的受访者平均工资低于1030元/月,有近20%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真正实现体面劳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任重而道远。

  12.7%希望跟工友结婚

  虽然思维活跃、思想开放,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却和父辈们保持着一致。在调查中,超过四成人表示,选择结婚对象首选老乡,因为共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其中19.2%还明确要回家乡选,对双方家庭有保障。

  在服装厂工作的林芳今年23岁,身材高挑打扮时髦,她说男性朋友有不少,但大家都清楚并不是情侣关系,因为晚上都要加班到9时多,根本没有时间去谈恋爱。何况身边的朋友和工友们都认为现在30岁结婚也不迟。过些日子年纪大了,家里人自然会在老家帮忙物色对象。“这不是盲婚哑嫁,因为老乡之间为人、家庭背景都知根知底,大家再通过打电话、短信联系一段时间,谈得来就结婚,谈不来也没有关系。”

  此外,12.7%的人希望结婚对象是工友,希望日后要创业也能互相扶持开个夫妻档。这种务实的婚恋观和传统农民工几乎一致,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依然缺乏安全感。

  心理压力大

  调查显示,尽管国际金融危机的浪头已经过去,各地都再现“用工荒”现象,但23%的新生代农民工依然认为,工作机会不多,竞争激烈,压力太大。另有将近12%的人认为,亲人不在身边,感到孤独寂寞才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新生代农民工一般职场经验不多,与父辈相比,在心理承受能力方面明显欠缺等情况,这足以警醒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

[责任编辑 张林虎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