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法院立案庭在立案过程中,把依法调解工作做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以“四法”针对不同案件采用适当方法,能动调解,使当事人纠纷发生后及时给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5月12日共受理速裁案件78起,调撤率为100%,主要的作法是:
一是立案宣传法。在立案审查时,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向当事人宣传调解的程序、原则、优点等规定,使当事人充分认识到立案调解的好处,增进当事人调解愿望,为以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立案即时调解法。对于立案时双方当事人到场,且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立案调解的案件,及时组织调解。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当日结案。
三是电话调解法。有些民事案件调解往往需要反复多次的协商,考虑到方便诉讼,节省当事人的时间,通过电话征求双方意见,待协议基本达成一致,再约定形成协议调解时间,双方同时来法院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四是送达调解法。结合我院“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的开展,也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对于一些简单的案件通过阅卷,认为有调解可能的,在送达的时机适时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就地制作调解协议。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沿,使当事人避免了相对漫长而繁琐的诉讼过程,达到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效果。同时也从源头上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王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