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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立校园安全信息报送制保校园安全
内蒙古新闻网  10-05-14 08:4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结合内蒙古实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值班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校园安全。各类安全信息一定要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如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内部值班和治安巡逻、教职工在校园巡查值班制度;各中小学校要设立校园安全举报电话和校园警务室,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学校保卫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接警,并进行必要的处置,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做到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坚决制止;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进一步严格门卫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严格登记和证件查验,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作案;要教育学生尽量不要提前到校,对提前到校学生要引导他们及时进入校园,放学时段要教育学生不在校门口逗留;学生上学、放学时学校至少安排2名中层干部和多名教师在门口与保卫人员一起护卫、疏导;低年级小学生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学生监护人接送制度。(牟野)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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