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内蒙古教育厅要求各校建立校园安全巡查值班制度
内蒙古新闻网  10-05-17 10:5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狠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工作,加强校园内部值班和治安巡逻工作,建立教职工在校园巡查值班制度。

  通知要求,对可能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坚决制止。尤其在上、放学和夜间时段,要加大对重点地段和部位的巡查。

  通知要求,对于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要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外出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住宿生晚间就寝点名登记制度,确保住宿学生安全。严格门卫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严格登记和证件查验,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作案。学生上、放学时学校至少安排2名中层干部和多名教师在门口与保卫人员一起护卫、疏导。低年级小学生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学生监护人接送制度,确保学生接送不留空挡。(文/王中宙)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