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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汛期即将到来 内蒙古确保盟市所在地城区不被淹
内蒙古新闻网  10-05-17 14:4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主汛期即将到来,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防汛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加紧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并提早部署今年防汛工作目标与要求,确保自治区今年汛期安全度汛。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5月16日发布消息称,内蒙古今年防汛工作目标是在发生设计标准范围内的洪水时,确保安全度汛;在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要确保黄河、嫩江、辽河干堤不决口,确保大型枢纽(水库)和重点中型水库不垮坝,确保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及其它盟市所在地的城区不被淹;力争中小河流、旗县所在地、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悉,自治区为此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制,提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同时要进行汛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在主汛期前确实完不成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使预案有较强的操作性;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做好防汛通讯设备的维护和使用。要加强与部队的联系,及时向部队通报情况,加强军民联防。落实24小时的防汛值班。

  自治区要求各地要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确保行洪畅通和防汛安全。并确保中、小型水库,骨干坝、淤地坝等建筑物的防洪安全。以及要依法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努力减少城市洪灾损失,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各地要对山洪易发地区修筑和加固必要的防洪工程;要规范山区建设,避免因开矿、采石、筑路等人为活动造成洪水灾害。同时要加强山区城市和居民点建设的管理,避免房屋修建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切实减轻山洪灾害损失。(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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