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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制定10项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度汛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0-05-19 09:4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落实5月12日召开的全国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全体会议精神,制定10项措施,5月16日,全面安排部署内蒙古度汛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和技术责任制,提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抓紧进行汛前检查,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强化科学调度,严明调度纪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确保行洪畅通和防汛安全;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中小型水库、骨干坝、淤地坝等建筑物的防洪安全;积极做好城市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记者哈丹宝力格 通讯员李建国)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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