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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内蒙古新闻网  10-05-24 17:0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5月21日下午,兴安盟科右中旗人民法院再次召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关于旗委旗政府集中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了科右中旗人民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的实施,安排部署了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宝仓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就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正确认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业务庭室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办案人员责任制度,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化解。

  二、多措并举,健全防控机制。严格遵循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原则,对重点案件不仅要息诉,而且必须罢访。对上访案件要依法严格、逐件梳理研究,使每个案件得到落实;继续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推动案件质量的稳定与提升;要加强同旗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配合,及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极大限度的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进一步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极大程度上使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统一。

  三、进一步强化调解职能,不断提高矛盾化解效果。继续发挥立案庭诉前调解职能,针对不同案件采用适当的方法能动调解,使当事人纠纷发生后及时给予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沿。除此之外,所有相关业务庭室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真正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

  四、坚持司法为民,提升便民服务能力。要继续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创老百姓的贴心法院、贴心法庭、做老百姓的贴心法官为目标,不断推行便民服务举措,加大便民服务力度,真正使百姓感受到司法阳光。(记者 安华祎 通讯员 毛娟)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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