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针对当前房价有所涨幅的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抑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由于拆迁和土地费用增加,兴安盟房价与上年度同期相比涨幅达10%左右。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兴安盟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居住用地的有效供应,科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不得低于住房建设总量的70%,并加快开工建设和预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2010年全盟住房建设与房地产开发新开工项目要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要保证70万平方米,保持有足够的房源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0年全盟筹集廉租住房17.4万平方米、3847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争取改造80万平方米,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同时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针对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在支持鼓动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的同时,严格执行购买二套以上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信贷、税费差别化管理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同时积极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不要超出自己实际能力过早的购买房屋。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网上销售制度,实行网上售房、网上签约、预销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张迎雪 彭程 通讯员鲍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