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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坚决遏制弄虚作假
内蒙古新闻网  10-05-27 15:1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为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近日,监察部、司法部、国家统计局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

  据介绍,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了解《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对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二是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

  据了解,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总结4个阶段安排。时间从5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其中,动员阶段为5月中下旬,自查阶段为6月份,抽查阶段为7-8月,处理和总结阶段为9月份。

  据悉,为加强对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领导,监察部、司法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成立全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保障大检查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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