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第一批6个县(市)“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的基础上,目前,安徽省(安徽)又在12个县(市)推进第二批试点。这是安徽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安徽省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健全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去年,省委组织部在17个省辖市和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等12个省直单位开展问卷调查,就干部监督工作现状和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对回收的4000多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干部监督特别是整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要内容,确定30项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安徽省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通12380网上举报,形成了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对接到的反映违规用人问题的举报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查处。建立举报工作的快速反应机制,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从快从严查处。去年,就选人用人问题向中组部报告查核结果12件,直接查核4件,立项督查2件,要求各地各单位查核并报结果的38件。
安徽省不断加大查处整治力度。组织部门切实抓好行贿“买官”人员的组织处理,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掌握情况。
对2名涉案的省管干部及时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指导督促各地切实抓好县级以下涉案干部的组织处理工作,特别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对新涉案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去年以来,涉及巢湖市委原书记周光全案件的3名省管干部、11名市管干部,涉及颍泉区委原书记张治安案件的5名市管干部、8名区管干部及时受到组织处理。结合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安徽省组织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拉票行为,先后组织开展了“防止和解决拉票贿选问题”问卷调查,召开“防止和解决拉票贿选问题”座谈会,制定出台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若干暂行规定。同时,制定出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督查暂行办法,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全省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记者 黄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