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调研组前来内蒙古调研。当日上午,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政府的汇报。
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代表自治区政府向调研组汇报了内蒙古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情况、对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工作的初步安排,并提出了建议。调研组组长、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据了解,内蒙古共有19个边境旗市(15个旗、4个市),分布在7个盟市。自1999年国家民委倡导发起兴边富民行动以来,内蒙古以《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为指导,走出了一条“发展县(旗)域经济,实现富民兴边”的路子,使边境旗市的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为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1999年到2009年,19个边境旗市的地区生产总值由99.68亿元增长到1140.67亿元,占全区的比重由7.86%提高到11.73%;固定资产投资由15.14亿元增长到863.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7.08亿元增长到106.78亿元,占全区的比重由4.93%提高到7.75%。2009年,19个边境旗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94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095元。
自治区发改委、民委、经信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记者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