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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公布行政立法中采纳公众意见情况
内蒙古新闻网  10-06-02 20:1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6月2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反馈网民意见座谈会”,介绍了本次行政立法对公众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政府立法首次公布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也是北京市政府“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透明立法”的一次尝试。而在以往,对立法项目所征集到的意见或者建议,立法部门并不向意见人或者建议人说明采纳情况,公众对自己所提的意见或者建议是否被采纳,以及如果未被采纳,原因是什么等,也都不得而知。

  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立法三处副处长毛初颖介绍,《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共有741位网民在首都之窗网站提出意见和建议,收到电子邮件6件,来信来函6件,收到委办局反馈意见184条。其中,社会公众就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大会成立难开会难、物业服务企业接撤管等问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很多被采纳。(记者秦佩华)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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