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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厅局级领导任期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3亿多
内蒙古新闻网  10-06-07 09:2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审计厅日前联合通报了2009年厅局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厅2009年对16名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盟市长2名,厅局长6名,院校领导人员4名,国有企业领导4名。审计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43.4亿元,其中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9.3亿元、主管责任34.1亿元;在盟市厅局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移送纪检、监察、司法和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11起,其中移送检察院1人,涉案金额56.9万元。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精细化;二是隐瞒截留应缴财政收入;三是滞留、出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四是私存私放资金,收支未纳入财务账统一核算;五是违反规定收费;六是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立项、不招投标等问题;七是违反规定先征后返,变相减免税和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八是收支不实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此外,有关地区和部门还存在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加剧以及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对于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依法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其中:收缴入库增加各级财政收入5.54亿元,追回财政资金2180万元,调账处理4亿元,促进专项资金到位5127万元,退还不合理收费348万元,补缴社会保障费48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29万元,撤销违规开户37个,废止违规制定优惠政策4件,提出审计建议44条。目前,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要求全部落实了审计决定。(记者 高志华)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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