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了解到,为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11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首府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现在可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报名、培训事宜。据了解,我市威力斯驾校已经购置了两辆专供残疾人培训和考试的特种车辆。
据了解,根据规定,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后听力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据市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对残疾人申请和使用驾驶证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一是右下肢或双下肢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应当经由自治区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对其残疾程度、坐立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专门评估,评估合格的可以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二是为保证残疾驾驶人身体状况符合驾驶条件,保障行车安全,规定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每三年以及驾驶证期满换证时,应当进行一次身体条件检查。三是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在车上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有利于其他交通参与者进行识别,提醒其他车辆注意礼让,并保障残疾驾驶人在停车泊位等方面的优先权。(记者 邢彦春 通讯员 曹志忠 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