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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联手推动发展
内蒙古新闻网  10-06-10 10:4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自治区财政厅与内蒙古银行 内蒙古鼎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举行签约仪式

  6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内蒙古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鼎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担保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出席。

  做强做大内蒙古银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战略决策,对于加快内蒙古地方金融业和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自治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是解决内蒙古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和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近些年来,内蒙古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在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方面的直接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十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注重财政资金与社会各方面资金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与银行资金的协调配合,目的在于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加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自治区财政厅代表政府入股了内蒙古银行,投资设立了内蒙古鼎新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探索深化与内蒙古银行之间的合作方式和内容,积极支持内蒙古银行与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各盟市财政部门开展合作,支持和鼓励自治区本级所属担保机构加强和深化与内蒙古银行、兴业银行之间的合作。内蒙古银行也表示,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重点围绕民生、弱势产业、主流产业等领域,发挥好财政资金与金融杠杆联动作用。(记者庞俊峰)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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