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团委日前联合发文,就“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今后盟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旗县及苏木乡镇机关在空编内要拿出不低于50%的职位,专门用于招考到基层服务专门项目的大学生。
据了解,自治区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包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内蒙古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及相对应的岗位空缺,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储备企业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储备高校毕业生。从2010年起,到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记者刘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