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划分事权,创新管理体制。按照“权力下放、权责对等”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区规划审批事权,重新调整了市区两级规划管理职能,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形成规划审批、管理、验收等行政许可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区行使的规划管理新体制,效率提速从体制机制上得到了保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制定出台了《乌海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等覆盖全市经济社会、农牧林水、工业、城建、基础设施、广告管理等一系列规划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使规划审批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微观管理得以较好的发挥和实施。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大各类建设项目纸质和电子审批的效能监察力度,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确保规划审批过程中廉洁自律。深化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形成科学高效的行政效能管理体系。
四是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工作透明度。凡涉及到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的事项,坚持专家、公众评审论证和项目规划审批决策中的投票表决制度,全面公开审批决策过程。加大建设项目的批前、批中、批后的公示力度,依法依规核发“一书两证”,推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合并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落实“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制,提高了规划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