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内蒙古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1年立案181起
内蒙古新闻网  10-06-24 09:3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3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一年来,自治区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战果显著,共立案181起,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

  针对近年来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系统经济犯罪突出的情况,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盟市始终把打击犯罪、挽回损失放在首位,在侦办案件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至6月5日,全区共立涉及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案件181起,其中贷款诈骗和骗取贷款案100起、挪用资金案52起、违法发放贷款案15起、职务侵占案6起、其他案件8起,涉案总金额8664万元;破案138起,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个,结案并移送起诉67起,撤案6起。现已有38个犯罪嫌疑人获刑。181起案件中涉及农村信用社内部人员作案的有75起,占案件总数的41.4%,涉案人员42人,涉案金额4300万元。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动打击整治农村信用社经济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决定把打击整治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活动列入专项行动下一步工作重点,整治的对象主要是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赖债户、钉子户。(记者 杨晓丽)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