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构建符合盟金融办实际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进一步落实盟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和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6月23日下午,盟金融办召开了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动员大会。会上盟金融办张晓明主任做了动员讲话并宣布了《兴安盟金融办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的工作目的是:以保持盟金融办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旨在通过人人主动参与,紧紧扭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在每一个岗位中相应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预防和控制盟金融办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减少失误,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保护干部,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发现问题早查处,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部门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教育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水平。要通过明晰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岗位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搭建预警平台、突出监督重点、加大惩治力度,将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贯穿到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到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为全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工作任务是:在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化廉政教育、切实增强盟金融办干部防范风险、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上,通过“查、防、控”三个环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建立健全岗位风险防范管理新机制。通过“查”,有效识别工作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的或可能构成的岗位风险及程度;通过“防”,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的科学构架和有效运作入手,寻找积极预防岗位风险的途径,形成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模式和规范化的处置措施;通过“控”,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和业务运行的各个方面,牢牢控制和及时化解主要岗位风险,将对干部的保护、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的工作范围是:金融办机关、直属各单位。工作对象是:金融办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重点要素是:主要是针对行业管理、行业监管、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部门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和履行职责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