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创建工作座谈会在通辽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推进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活动,创新发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研究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考评标准》,为新形势下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工作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吴金亮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双拥办主任苏权通报了2009年全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抽查情况。通辽市领导胡达古拉、道尔吉出席会议。吴金亮在讲话中说,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活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双拥工作成绩真正突出的选拔出来,确保被命名的双拥模范城(旗县)名副其实,增强双拥模范城(旗县)创建活动的动力和活力。要进一步提高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活动的整体水平。要着力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活动落到实处。
要力求解决双拥工作中遇到的现实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双拥政策制度。要注重发挥各级双拥办的职能作用。要高标准做好双拥模范城(旗县)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程序和检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坚持申报推荐的硬性规定。
通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胡达古拉在会议上致辞。她说,通辽市已连续两次被评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近年来,通辽市通辽市上下以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三连冠”为目标,坚持在内容上求创新,在形式上求突破,在标准上求提高,军地双方努力在双拥共建上重实效、办实事、出亮点,有力地促进了通辽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对通辽市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的一次鞭策和鼓舞,通辽市一定会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加快通辽双拥工作的建设步伐,为全区双拥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