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1~6月,全区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7.26亿元,共有198.9万人受到资助,与去年同期相比,12个盟市的低保资金全部有所提高。今年,全区民政部门以积极开展“城乡社会救助质量年”创建活动为主线,以不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为重点,进行了大量的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十项民生工程”涉及民政工作的有关内容进展顺利,落实情况良好。
据了解,经过核实,全区实际保障城镇低保对象共有85.4万人,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下拨城镇低保补助资金8.2亿元,各盟市累计发放11.25亿元,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277元,比上年月人均提高了35元。其中,保障标准最高的鄂尔多斯市为400元,最低的呼伦贝尔市为231元。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6元,比上年提高33元。补助水平最高的二连浩特市达到300元,最低的呼伦贝尔市为189元。
另外,1~6月,全区共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对象113.5万人。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下拨农村牧区低保补助资金3.85亿元,各盟市累计发放6.01亿元。全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达到1595元,比上年月人均提高19.2元。保障标准最高的是阿拉善盟年人均达到3405元,最低的兴安盟年人均保障标准1006元。全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8元,比上年同期提高23元,比上年补助水平增长35.3%。补助水平最高的鄂尔多斯市157元,最低的赤峰市67元。(记者刘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