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算自掘坟墓的男子,在给自己烧上路钱的时候不慎引发火灾。6月28日,因犯失火罪,这个男子获刑6个月。
39岁的被告杨某某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今年3月27日晚上,他梦到诸多过世的亲人。醒来后,他内心很郁闷,认为已故亲人正在召唤自己。3月28日10时许,他从家里拿来铁锹和镐,又带了打火机和冥币,来到新城区古路板林场封山育林区外的自家坟地。他准备先点燃冥币祭奠已故的亲人,再给自己烧足上路钱,然后给自己挖坟坑。谁曾想,他刚摆好祭品点燃冥币,燃烧的冥币就将附近的草地点着了。火势越来越大,很快就顺着山坡将不远处的林子也点着了。火灾发生后,虽然附近的村民和看林人跑过来帮忙,但是直到当日14时多,大火才被彻底扑灭。60.31亩油松、沙棘等林作物全部过火。
事发后,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对杨某某进行了精神鉴定,认为他虽然存在给自己挖坑埋葬自己这一荒谬行为,可能是其文化程度低、对某些事情的理解能力低所致,但是确定他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之后,杨某某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抓获,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失火罪提起公诉。6月28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赔偿被害单位新城区古路板林场人民币90115元。(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郝晨阳 陈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