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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办批复国务院医改办编制 通知各地落实6项要求
内蒙古新闻网  10-07-06 18:1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医改办在7月31日前要将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医改工作部署情况,书面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

  在通知中,国务院医改办透露,中央编办已经批复了国务院医改办公室的机构设置,明确了编制,专职负责医改工作。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加强各地医改办公室能力建设,各地医改领导小组要下决心解决医改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尽快为医改办公室配备专门力量。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医改组织机构,特别是加强县级医改工作,使各项医改任务和政策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基层。

  国务院发改委网站今日发布《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通知》提出6项具体要求。以下是全文:

  6月28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医改各项工作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组织实施,扎实推进2010年度各项医改工作取得成效。《通知》提出6项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医改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做好2010年医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明确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一中心,抓紧提出本地区2010年医改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各地医改办要在7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和医改工作部署情况,书面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

  二是明确责任,抓紧落实2010年度医改重点工作。各地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要求,以及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与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医改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在7月底前印发本地区重点工作任务,并以医改领导小组或省级政府名义召开本地区医改工作会议。各地要落实责任制度,明确承担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具体的县(市),落实到具体负责执行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及县(市)签订责任书。同时,要尽快出台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建立稳定的医改资金筹措机制。

  三是细化考核,精心做好医改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医改考核制度,明确推进医改的时间表,把各项任务的实施进度细化到每个季度、每个月,定期开展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制度,落实医改进展的月报制度等各项信息制度。要建立奖惩制度,把增投入与建机制有效结合起来,把医改进展和成效与资金分配结合起来。近期,财政部已经会同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下发了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各地要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奖励先进、督促落实的激励作用。

  四是突出重点,积极破解改革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各地都要把推进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作为重中之重,放在今年工作最突出的位置。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和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确保药价合理下降和基本药物的质量、供应,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医务人员合理待遇。同时,要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的衔接。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推进医改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点宣传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要积极调动专家学者、舆论媒体的积极性,及时解答重大政策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各地既要积极配合国务院医改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医改宣传活动,也要结合地方医改工作定期开展本地区的医改宣传活动。

  六是健全组织,加强各地医改办公室能力建设。各地医改领导小组要下决心解决医改工作的人、财、物的保障,尽快为医改办公室配备专门力量。中央编办已经批复了国务院医改办公室的机构设置,明确了编制,专职负责医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医改组织机构,特别是加强县级医改工作,使各项医改任务和政策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基层。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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