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兴安盟第一批农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有7500户住房困难家庭即将搬进了新居。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是自治区2009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的一项新政策。今年自治区下达兴安盟第一批农房改造任务7500户。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补助资金6801万元,资金到位后,兴安盟及时按指标分配情况落实到各旗县。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为确保完成今年改造任务。兴安盟建设局起草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订了《兴安盟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建设规划》,在项目建设过程当中,该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多次召开协调调度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协调解决,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旗县政府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的工作程序,各有关旗县政府第一责任人加强管理和指导,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分阶段进行实施,认真落实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任务,并采取不同的方式对所属乡镇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将所有确认的、已经建立纸质档案的改造户信息全部进行网上填报工作。实现了“两个确保”,即:保证6月30日全面竣工,保证工程质量,使这项扩大内需的民生工程向盟委、行署,向农牧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目前,兴安盟第一批7500户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主体全部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和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作者:鲍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