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在全盟经济总体运行态势平稳向好的有利环境氛围中,兴安盟消费品市场呈稳步走强发展态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增幅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乡村快于城镇市场。五月份,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2亿元,同比增长17.7%,其中:城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6亿元,同比增长16.3%;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25亿元,同比增长20.7%,乡村市场增幅高于城镇3.0个百分点。
按销售行业分,住宿业增幅居首位。五月份全盟批发业实现零售额0.35亿元,同比增长19.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20亿元,同比增长17.3%;餐饮业实现零售额0.66亿元,同比增长26.2%;住宿业实现零售额实现.0.06亿元,同比增长36.8%,分别比批发、零售、餐饮业高出17.3、19.5和10.6个百分点。
按规模分,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零售额仍占主体。五月份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1.76亿元,同比增长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1.3%;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6.51亿元,同比增长22.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8.7%,比限额以上企业高57.4个百分点。
按商品分,消费品市场亮点又有新变化。据对限额以上企业统计显示,五月份儿童玩具类销售额同比增长33.3%;化妆品类销售同比增长2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销售同比增长23.2%;石油及制品类销售同比增长14.9%;日用品和办公用品类销售同比分别增长44.0%和36.2%。
1—5月份全盟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90亿元,同比增长18.8%,增幅提高1.2个百分点。作者:李百珍 岳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