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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网店实名制 买家卖家都安心
内蒙古新闻网  10-07-08 12:0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包头日报  
 

  7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此《办法》的一大看点是: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这几年包头市网络经济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市工商局电子商务中心通过网络搜索收集的经营性网站已有290多家,该办法的出台将会进一步规范包头市的网络经济发展。

  个人开网店实行实名制登记

  《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中,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淘宝网上的个人卖家注册店铺和支付宝,一律实行实名制登记,个人网店实名制的政策对淘宝平台的卖家没有影响。而对于让其他经营性网站、网店进行工商注册,市工商局电子商务监管中心主任刘苑说:“这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通过宣传让网店的经营者了解相关情况,并在互联网上陆续公布符合经营资质的企业。”

  网站经营者需出具购货凭证

  新《办法》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交易凭证、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几个方面作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这其中最为关注的是网络消费凭证方面,《办法》规定,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经营者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实包头市多家网络卖家已经在做了。新奇特购物网站是包头市一家以批发日用品、文体用品、医疗器械等为主的经营性网站,该网站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在发每一批货的同时都会附上加盖公司财务公章的票据,作为消费者的购货凭证。”“提供网络消费凭证无疑有利于消费者网购的维权,但是,具体凭证如何出具还需要研究相关细则。今后,自治区工商局还将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刘苑介绍说。

  网店实名制后不会要求缴税

  网店实名制的规定将对包头市经营性网站起到一定规范和促进作用。但也有网店的老板心存疑问。在淘宝网上开网店的朱先生告诉记者,网购受欢迎的主要原因就是物美价廉,他担心实行网店实名制后会不会像实体店一样缴纳费用、增加成本。刘苑就此解释说:“《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以扶持网商为出发点的,我们将继续实行宽松准入的政策,注重对网商进行正确的引导,但不会像实体店一样要求网商进行税务登记、缴纳营业税等。”(记者王舒)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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