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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城管执法局下达整治城市环境动员令
内蒙古新闻网  10-07-12 18:2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盟新闻网  
 

  7月9日,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专项整治城市环境工作任务,要求全体执法队员要战酷暑、克困难、顶压力、全方位、多角度、带着问题全面整治城市环境。       

  动员会上,乌兰浩特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宣读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决定7月8日至8月15日,分宣传动员自改、重点集中整治和巩固扩大成果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全体执法队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盟、市迎会工作部署,以迎接全盟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盟、市复建3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全面实施盟建设局印发的《全盟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委、政府两办印发的《乌兰浩特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深入开展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整洁优美、有序靓丽的城市形象,为构建和谐文明红城奠定基础。

  此次专项整治城市环境主要内容是:一、监督主次干道两侧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取得实效。二、规范整治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乱堆乱占、乱贴乱画、乱吊乱挂、乱摆乱放和马路工厂行为。三、对人流密集地段实行划线停放非机动车,加强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车辆进行整治。四、督促建筑工地进行围挡,散装建筑材料要密闭运输。监督清运沿街单位、建筑工地占压道路的建筑材料及渣土。五、加强对饮食、水果、小百货、维修、建材等摊点的监管,确保其入室经营,禁止跨店经营;要求对已审批的自行车修理摊、修鞋摊、水果摊等占道摊点,全部到主干道两侧规定区域经营,并保持摊点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六、整治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橱窗设置等,做到与街景相协调,完整美观。七、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商户、居民住户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向指定地点倾卸。八、督促市政、公安、电力、通讯、邮政等部门对其设备、设施进行清洗美容,达到无污迹和破损。与此同时,还制定了“双迎活动”重点问题整治推进表,对重点整治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要求于7月底提前整改完毕。

  为保证整治效果,乌兰浩特市城管执法局局长马猛要求:局领导要分工明确,各行其职,各司其责,并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工作未尽职尽责的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整治内容和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有条不紊,不断扩大和巩固成果,常抓不懈,避免出现反弹;执法人员要挨家逐户地宣传城管法规,提高市民城市环境意识,发动市民监督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时向社会各界传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态,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喻户晓;对抵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处罚;执法人员要着装整齐,亮证执法,对被管理对象要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处处为民排忧解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目前,乌兰浩特市城管执法局100多名执法队员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了紧张的城市环境整治之中。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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