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银福
自1993年担任副庭长主持工作到2009年底,16年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584件,其中调解结案2354件,年平均调解率为91%,近两年年平均调解率达到95.5%,所调解的案件全部达到无上访,无缠诉,无申诉,无反悔的“四无”标准,判决的案件也没有改判和发回重审的现象。“91%、95.5%的调解率”,这是一个多么难达到的数字,在全国都少见。“从来没有改判和发回重审的现象”,这又是一个多么难达到的工作效果。但是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银福就创造了这样的奇迹。
陈银福,1982年调到前旗人民法院大石寨法庭工作,近三十年里他先后担任过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06年任旗法院副院长。这些年来,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当判则判、调办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取得了出色的工作业绩,使他所在的法庭先后23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其中受到旗委政府表彰6次,盟委,行署表彰2次,被盟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10次,自治区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二等功2次。2008年11月法庭被自治区政府授予全区政法先进单位,2008年5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先进单位。他本人分别被旗,盟,区,国家28次表彰奖励。其中被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3次,自治区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2002年12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争创活动先进个人。2002年12月被自治区高院授予“争创”活动标兵。2005年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称号。2005年被评为“2005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2006、2007年被自治区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2007年6月被最高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11月被评为首届“感动兴安人物”称号。2009年5月在第二届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中荣获“提名奖”。2009年6月份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这么多的荣誉给他,人们都说这是他应得的,因为他是一名讲党性、有责任的好党员,是一位28年如一日公正执法、群众信服的好法官。
近日,带着好奇和崇敬的心情来到了大石寨法庭,见到了朴实的陈银福正在堆满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各种法律的桌子上伏案工作。听说我们采访的来意,陈银福笑着说:算了,我只是在做我应该做的事,大家也都在这么做。
“我是一庭之长,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给大家带个好头。”
原告白某某逢人就说陈银福是个公道正直,秉公执法的好法官。原来,白某某是2007年7月份陈银福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的原告。立案时白某某的小舅子给陈银福送来500元钱,说自己是一个农民,外甥被撞死了,被告还说上面有人,就是不赔,愿上哪告上哪告。没办法只有到法庭讲理,等官司打赢了,再好好表示。陈银福告诉他法庭是讲理的地方,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庭都会给立案的,不符合条件,送多少钱也不能违法办案的。这个案件最后得到了依法处理。
大石寨镇是前旗北部农牧产业集散地,大石寨法庭管辖大石寨镇,保门办事处,巴达仍贵办事处等三个行政区,有行政村36个,自然屯129个,辖区人口近6万人,蒙古族占极大比例。
基层法庭面对的当事人绝大部分都是农牧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差,调解工作难度相当大。另外,案件小而杂,涉及的又都是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琐事纷争,查找法律依据,准确运用法律都存在一定困难。陈银福常告诫自己,“我是一庭之长,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给大家带个好头。要在办案的质量上下功夫,办铁案,出精品”。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为实现这个目标,他把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当做是考验自己的机会,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
2000年大石寨信用社起诉被告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某某欠信用社借款10余万元,某某多次找人说情并表示要给陈银福好处,说钱是欠公家的,信用社家大业大不在乎个人这点钱。一天晚上,被告把一台崭新的vcd送到陈银福家里,放下就走,陈银福当即让儿子和法庭的司机送回他家。过后这件案子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结案。
“对群众如亲人,真是农牧民的贴心人”
“陈庭长为群众办实事,还没有官架子,和我们打成一片,我们太满意了”谈及陈银福,曾经接受他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大石寨村村民李大爷高兴地说。大石寨法庭辖区地广人稀,边远嘎查农牧民来办事十分不方便,法庭为服务民众,设立便民服务平台,有休息椅,报纸杂志,急救药品,备有开水和简易修理工具,为前来办事的农牧民提供快捷的服务。为方便农牧民诉讼,法庭在冬季午间和赶集时都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使当事人当天都能赶回家中,尽最大的努力为民解难题,而且他们还经常下乡巡回办案,实现了法官进农户,诉讼零距离。
2007年为了给一位离了婚的痴呆妇女找到生活出路,陈银福数次顶风冒雪找村委会和镇里的领导申请补助,最后将其安排到敬老院。多少人见了都说陈银福对群众如亲人,为了一个智力不健全的人跑了多少路,费了多少话,连一支烟都没有吸上,真是农牧民的贴心法官。
2008年9月1日原告韩某某从阿力得尔来到法庭要求与谢某某离婚。并说她与被告分居5、6年了,母亲在医院做了6、7次手术,由她护理,希望尽快办理。立案后,当天下午带着干警到100里处找到被告调解此案,回到法庭已到晚上10点钟了,原告过意不去,执意留下200元钱让陈银福他们吃顿饭,被他们婉言谢绝了。
近几年,大石寨法庭辖区内的土地纠纷案件逐步上升,而土地又是老百姓的命根子,这类案件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陈银福他们一方面多做普法宣传工作,每当群众来咨询立案时,他就请当事人看法律条文,讲解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因性施案,用活法律。针对不同的主张汇集争议焦点,分头调解,敦促各方让利,促进双方和解,这样既维护了各方群众的利益,减少了缠诉缠访的问题,又防止了盲目调解,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的问题。据统计,2004—2009年底,大石寨法庭共审结各类土地纠纷案件192件,调解181件,调解率达到93%,判决的11件全部没有上诉,所有案件没有上访,服判息诉率达到100%。
一些亲戚朋友不理解陈银福,因为案子来说情的人也不少,大家都对陈银福说;“不让你硬判,调解也可以有偏有像的嘛,你帮我多说两句,对方要是同意又不算违法”。但是陈银福每次都告诉他们:“糊弄和欺压百姓的事情我坚决不办,损害群众利益和有损法律的事情我坚决不做,这是我作为党员和法官的准则”。他也和庭里的同志们说;“我们都是共产党员,当上了法官,心中就应该只有法律而没有自我了,而且还要常怀律己之心,时时处处审判自我”。
陈银福是大石寨土生土长的坐地户,亲戚朋友很多,有的村里给地,荒山,荒坡,或者发包出去,解决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村里少收或者不收费用。对于这些好处他一件都没有答应,家里这些年只有一台破旧的洗衣机,已经修了多次。2007年3月份自治区高院刘主任到他家慰问,看到屋里摆着一台很旧又刷了一层油漆的洗衣机,陈银福自豪的告诉他,这是我那两个懂事的孩子回家过春节,看到铁锈斑斑的洗衣机摆在屋里难看,给刷了一层油漆。另外,家里还有94年买的21英寸彩电,家具也是老式的,有很多当事人都要给换,都被他拒绝了,他说不能拿人民给的权利当做交换的筹码。(崔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