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反贪办案调整主攻方向 严查群体性事件背后腐败
内蒙古新闻网  10-07-16 11:1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全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会议于昨天闭幕,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在会上指出,反贪办案工作要在办案重点和主攻方向上作出调整,将加大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腐败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在会议上指出,由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规律正在发生演变,反贪办案工作要在办案重点和主攻方向上作出调整。在犯罪主体上,要加大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特别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在犯罪性质上,要加大查办权钱交易的贿赂犯罪力度,在坚决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在犯罪行为手段上,要加大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在犯罪危害后果上,要加大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在发案领域上,要加大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经营、金融、司法等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力度。(记者于杰)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