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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部署治理央企"小金库" 负责人或被降级处理
内蒙古新闻网  10-07-20 09:5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资料图片)

  昨天,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昨天召开的动员大会标志着“小金库”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按照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规定,“小金库”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阶段实施,力争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大会上,李荣融要求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中央治理“小金库”的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申报自查结果。

  李荣融分四阶段部署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是中央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动员部署阶段;从8月初到9月底,央企要全面组织自查,认真进行自纠;从10月初到11月底,国资委将按照不低于央企户数的20%、每户企业不低于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的比例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深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工作;从11月末到12月底,央企落实国资委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并认真做好对“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

  按照中央关于“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指导思想,国资委组织的中央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十分明确。据介绍,凡是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处罚,对在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从重从严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新设立“小金库”的,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停职或免职,再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国资委规定,对以后年度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无论什么时间设立的,均视为新设“小金库”,除按照中央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对集团负责人实施业绩考核扣分或降级处理。这次国资委治理中央企业“小金库”的决心很大,要求中央企业抓住这次机会,彻底根除“小金库”的顽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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