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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内蒙古新闻网  10-07-26 11:0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网  
 

  日前,中共中央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陈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张毅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7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通盘考虑、慎重决定的。

  据悉,陈建国已满65岁,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接任的张毅,1950年8月出生,在黑龙江担任过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有比较丰富的基层领导工作经验;1997年8月进入省级领导班子,先后担任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2001年10月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2007年9月任中央纪委秘书长,同年10月任中央纪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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