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创先争优纪实
内蒙古新闻网  10-07-28 10:2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在“创”字上求突破在“争”字上求进取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创先争优纪实

  荣誉,对于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而言,就像前进道路中的标识一样夺目,但不同的是,随着全院前进脚步的坚实和执着,他们所取得荣誉的规格也在不断的提升,而这些荣誉又如一个个注解,向人们证明着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的不断创新的进取精神。

  在“创”字上求突破,用亮点打造品牌

  全区先进检察院、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的接踵而来,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着不竭的工作动力,但“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信条令他们不敢有私毫的懈怠。为行有目标,做有榜样,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把打造特色品牌作为创先争优工作的有力抓手,院里制定了缜密的争创计划,深入发动、强力推进,广泛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激发了干警的争创热情,形成了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品牌。

  “创”字体现一体化。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创建了以反贪、渎侦为龙头,控申、民行部门为两翼的自侦案件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了民行案件“一四四”初查体系:即“一个基础”:领导重视和支持。“四个渠道”:即加强与群众、律师、法院和媒体四渠道的协调沟通,使其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问题。“四条保障线”即培养干警职业敏感、强化干警侦查意识、坚持科学办案、强化部门配合。品牌效应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极大地促进了自侦工作的开展。乌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农行职工韩某某挪用公款110万元等一批大案,共为国家挽回上亿元的经济损失。反贪部门荣立自治区级集体二等功,“一四四”初查案件体系在全区检察系统得以推广应用。2006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9件56人,这些案件的查处有力净化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

  “创”字体现透明化。在公诉部门试行“三书”、“三表”,即“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退回补充侦查追问表”、“在逃犯罪嫌疑人归案调查表”、“督促侦查机关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监督表”,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乌市检察院公诉科推行了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得到了盟委副书记王儒的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请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推广。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采取书面说理、口头说理、听证说理三者相结合的说理方式,并围绕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证据及依法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法律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从“事理、情理、法理”三方面分别进行说理、分析、论证,减少诉讼资源,增强不起诉工作的透明度。五年来,提起公诉733件1139人。起诉准确率达到100%。

  “创”字体现人性化。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探索出青少年维权的新模式、新路径,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维权工作,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开创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寄语制度和亲情会见制度、建立“青少年维权绿色通道”、签订校检共建协议、深入各个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教育、关注留守儿童与“1+1”帮扶相结合,联合政法委、妇联、关工委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活动等等。今年3月份,被命名为自治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在“争”字上求进取,用榜样激发活力

  面对已经摘取全国、全区检察系统诸多荣誉,起点较高的实际,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院党组明确指出,荣誉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现在,更不能代表将来,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保持荣誉,再创辉煌。

  班子以“争”字定目标。在全盟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时,院党组适时提出创先争优是始终不变的工作思路,是锲而不舍的奋斗目标,也是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载体。要实现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就要实现“两个一流”目标,即:争创一流的党组织,建设一支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的钢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在业务、队伍和机制建设继续走在全盟、全区前列。

  领导班子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思想,以“加强领导能力、建设和谐班子”主题活动为主线,带头认真学习,调研思考,不断提高院党组驾驭全局能力;带头落实争创措施,发挥了龙头作用;深入与干警谈心交心,分析研究干警思想动态,帮助干警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和改进不足,全面提高履行职责能力;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办案、出庭,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在赵劲松检察长的带领下,党组成员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乐于接受挑战,争做工作上的实干家,办案的带头人,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

  团队以“争”字添动力。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现有干警68名,其中共产党员54名,约占全院干警的80%。因此,只有把党员队伍带好,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坚持政治工作不走过场,注意与时势和实际相结合,不起作用的政治工作坚决不做。

  结合院里实际,坚持开展“七项”活动,即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文体活动、社会考察、岗位练兵、公益活动。这些活动的适时开展,让干警懂得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培养干警奉献精神。同时充分让干警认识到政治工作是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不可或缺的活动。

  结合建党八十九周年,让每一位党员重新思考为什么入党,重温入党誓词,积极参加党员奉献日等一系列活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本职工作上,尽心尽力做好检察工作。如果达不到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时坚决不用。让每一位党员都能感受到成为共产党员的骄傲和自豪。潜移默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干警的思想得到升华。在党员队伍中涌现出了自治区级“先进个人”、“优秀公诉人”、“三八红旗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该院今后将更加重视基础工作,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用新的业绩为党旗添彩、为检徽增光。(韩学文 振兴 王光华 刘晓晶)

[责任编辑 田娟娟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