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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养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参保人数达到417.7万
内蒙古新闻网  10-08-03 11:3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图为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张东风(左一)到内蒙古森工集团调研走访。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截至6月底,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1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扩面任务;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67.8亿元,完成预期目标任务;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91.7亿元,同比增长18%,按现行支付标准计算,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全区106.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上年末的1215元提高到了1384元。特别是一些专业、科学的经办规程、预算办法、基金管理、考核目标等有效实施,有力地确保了发放能力。

  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不仅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顺畅转移,同时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新农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批准的10个新农保试点旗县区应参保农牧民总数为183.29万人,已参保56.88万人,参保率为31%,其中60岁以上农牧民为26.92万人,有22.30万人已经领取了养老金,发放率为83.6%。

  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力推进,截止2010年6月末,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数82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了73.9%。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张东风介绍,下半年将继续下大力气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将更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通过落实国家“五缓、四减、三补贴”的政策,让更多的困难群体纳入到养老保险范围,要尽可能地实现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同时还将在落实和巩固自治区级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实施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接续办法。

  张局长还表示,下半年我区社保工作将重点研究探索适合城镇居民的带有普惠特点的养老保险政策,推动城镇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加快新农保试点步伐,扩大覆盖范围,力争惠及更多的农、牧民。(记者 刘 浩 通讯员 聂 梅)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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