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乌兰浩特市委、政府加强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积极保障城市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不断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加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做到对低保无房家庭应保尽保,以实际行动助推创先争优工作。
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惠民生
乌兰浩特市2009年新纳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扩面工作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三审查、二公示、一审批工作程序,历时四个月时间,新纳入保障家庭1800余户,实现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截至2010年6月底累计实施保障家庭7700户,其中:退出保障家庭224户、实物配租家庭1302户,全年实施租赁补贴家庭6174户。全年计划支付租赁补贴资金900万元,已支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600万元。
加强廉租住房建设--解民困
乌兰浩特市廉租住房建设从2008年在辉煌小区经济适用房中配建,到2009年独立选址建设廉租房“和谐小区”、“利民小区”,共建设5.89万平方米,1302户。2010年,将继续建设廉租住房6万平方米,工程共分和谐小区二期工程和利民小区二期工程二个项目建设,目前主体已经二层封闭,计划明年6月底前全部工程交付使用,可再解决乌兰浩特市1200户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实施经济适用房政策--暖民心
2005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先后启动建设了“金山小区”一、二期工程和“红城人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受益群众达到480户、1400余人。2009年10月辉煌小区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建设面积2万平方米,受益群众达300余户。
“因为政府给我们建设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改善了我们的居住环境,生活也有了基本的保障,所以有心情走出家门,用扭秧歌的形式抒发我们的幸福生活。”年近七旬的邰大妈激动的说。在乌兰浩特市辉煌小区门前,活跃着一支由72名低保户自发组成的秧歌队,他们都是乌兰浩特市首批廉租房的受益者,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时,在锣鼓、唢呐声中扭起了欢快的东北大秧歌,声声唢呐,道不尽党的爱民情,翩翩舞步,表不尽百姓谢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