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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0-08-05 11:3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全面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内蒙古确定在全区32个旗县(区)的227个社区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

  这项试点工作主要以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将劳动关系调整职能延伸到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重点解决用人单位用工不办理登记备案的问题,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切实解决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特别是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

  内蒙古将通过开展这项试点工作组建完善的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体系,做到办公有地点、工作有职责、调解有程序;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规范招用工行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由劳动关系协调员负责登记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建立劳动关系台账和基础数据库,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动态管理。

  目前,内蒙古各盟市已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2个试点旗县(区)正在陆续开展劳动关系协调进社区试点工作。(记者李云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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