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挫,衣食紧张,两名来自通辽市的男子密谋抢劫。二人深夜潜入呼市某四星级宾馆员工宿舍,持刀殴打他人并实施了抢劫。昨日,记者从呼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抢劫嫌疑人被定为入室抢劫(加重情节),一审判处2人有期徒刑10年。2人均没有提起上诉。
案件发生在今年3月1日,来自通辽市科左中旗的杨某和格某来到呼市,在打工过程中屡屡碰壁受挫,二人沮丧之余想到了抢劫。当日深夜,2人手持利器悄悄潜进了呼市某四星级酒店的员工宿舍(居民小区内),突然闯入的2名持刀者让室内的5名员工不知所措。随后,杨某2人对5名员工实施了殴打,并抢走手机5部后仓皇而逃。
不料抢来的手机还没捂热,就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抓获。3月2日,杨某2人均被刑事拘留。日前,玉泉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案件展开审理,庭审过程中,被告的辩护人就入室情节与公诉人展开了激烈辩论,最后公诉人所列举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得到法官的支持。“抢劫罪中有明确规定,入室抢劫是加重情节中的第一条,量刑在十年以上。该案中我们经过仔细审查发现,抢劫地点是宾馆为员工租住的宿舍,但其具备封闭性和生活性,符合刑法中关于入室抢劫的相关规定。”检察员向记者解释,入户抢劫属于恶性抢劫事件,必须严厉打击,只有这样人民才有安全感,生命财产安全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记者 王武 通讯员 张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