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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达到最低标准了吗?
内蒙古新闻网  10-08-06 11:1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从7月1日起,我区调整执行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此举对广大劳动者而言,无疑是件令人兴奋的好事。到目前,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一个多月了,人们对这一政策了解多少?如何将这一政策落到实处,并切实让低收入者获益呢?

  “保洁员4名,工资750元;保安10名,工资800元;司炉工,工资800元……”行走在大街小巷,临街的墙上贴满了各种各样的招聘信息,其中,服务员、保洁员等岗位的招聘数最多,用人单位给这些岗位开出的起薪大多只有七八百元。记者发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颁布后,许多用人地方并没有显露出涨工资的迹象。

  工资涨幅跟不上物价的脚步

  “由于工资上调幅度不大,因此每次涨工资后,对老百姓的生活没啥大影响。但目前的物价却是翻了好几倍,上调工资的速度根本追不上物价的上涨。”在呼市赛罕区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的陈娥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是工资的涨幅与物价的涨幅大体一致就好了。”

  据了解,2010年7月26日呼和浩特市场上土豆的价格在2.4—3.1元,白菜的价格在0.8—1.2元,而1年前的价格是:土豆的价格在1.2—1.6元,白菜的价格在0.6—0.9元。其它蔬菜均有不同幅度的变化。确实如陈娥所言,工资的上涨明显赶不上物价的上涨。

  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我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月,涨幅为13.2%,适用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鄂尔多斯市区、乌海市区;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涨幅为13.2%,适用呼伦贝尔市区、巴彦浩特镇、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涨幅为11.5%,适用赤峰市区、通辽市区、乌兰察布市区、巴彦淖尔市区、乌兰浩特市;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涨幅为13.6%,适用除上述地区外的其它地区。

  虽然本次调涨各地幅度不同,但是,最低工资标准的界定是统一的。按照劳动部1993年11月24日颁发的劳部发[1993]333号《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指明:“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必须取得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夜餐费;国家和省市区规定的保险、福利费用;高温、高空、有毒有害、井下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

  另外,最低工资与最低工资收入的概念不同。最低工资只包括最低基本工资,而最低工资收入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及保险福利费用。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好控制物价的相关政策工作,否则仅仅提高最低工资也是不够的。”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要在加工资的同时,努力做好配套措施的跟进,让百姓增加的收入能够实实在在地装入口袋。

  执行中会不会“打折扣”?

  “过去涨工资的事情几乎与我们无关,几年来我们就没有涨过工资,而且一年下来也没有假期、双休日。”

  在呼市回民区一家修理厂当会计的张爱兰女士目前月工资为800元。她说每月下来基本没有结余,“米面菜价都涨了,水费电费得交,再加上点零零碎碎的开销,800块只有少没有多!”为了省钱,她给自己规定每天伙食费只有20元钱,一个礼拜消费200元钱对她来说都是很奢侈的事。对于这次最低工资上涨一事,她说自己心里没底。“因为之前每个月扣的什么钱,单位给交了什么保险我都不清楚。这次规定呼市最低工资上涨到900元当然是件好事,但我们单位是否执行,打不打折扣都不知道。”

  采访中,大部分规模较大的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他们已经通过电视、报纸或者网络等渠道,了解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我们单位的工资标准本来就在这次上调后的工资标准以上,所以这次我们不会有什么工资的调整变化。”某招聘单位负责人说。一些私营企业以及有雇佣行为的个体经营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我们招聘的是一些后勤、保洁人员,工资一直都在600-800元之间,现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原本定的工资就要上涨了,企业的负担随之加重。”某保洁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虽然这对公司有一定影响,但既然开始执行了,会和雇佣单位协商管理费用,将员工的工资慢慢涨上去的。

  “不可能每个人都加工资。”呼市新建西街环卫工人郝先生对记者说。他每月工资800多元,而且也没有“三险一金”。夏天时每天工作9个小时,冬天8个小时。“什么假都没有,800多元全部包括了。更没有奖金和加班费。

  采访中,大约五分之三的低收入者也表示,自己对这次涨工资能否涨到位有些疑虑。也有些求职者对这个标准似乎并不在意。餐饮业、服务业向来是工资的洼地,呼市某早餐店的服务员小张的待遇是包吃包住,固定工资800元。即便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她也并没有考虑提出提高工资待遇的要求。她认为,即便所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提供的食宿可以弥补。

  莫让最低标准成空文“听说了,政策定了又有什么用,我们肯定没戏,唉!”李小明是兴安盟扎赉特旗人,进城务工已5年。与他同行的3名老乡和他一块在一家超市当保安,他们每月的工资750元,接近最低工资标准,但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4人对记者提出的调查问题都表示刚听说,其中的一个小伙子说:“我们当保安的流动性很大,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哪还敢和领导提涨工资的事情呢?”得知了最低工资标准确实提高的消息后,李小明他们还是十分希望自己的底薪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我区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报酬固然有帮助。但受经济利益刺激、管理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制约,少数用工单位不能切实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将会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说,从以往7次的调涨经验来看,最低工资标准每次上调都需要监察机构的配合,同时雇员自己也有权提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旨在维护劳动者合法的经济权益,未能落实此标准具有侵权性质。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用工单位应科学管理,劳动者自身应该依法维护权益,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形成合力,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才能真正成为惠及劳动者的实事。(记者蔡冬梅实习生赵丹张普晶)

  采访手记:

  职业尊严离不开合理报酬 

  说实话,不管在哪个行业,一线都是最苦最累的活儿。因此劳动报酬已经成了从业者最关注的话题。

  干得多、工资少,不仅仅是一种现象,其实它深层体现着我们对劳动者的职业尊重不够。因为为了生存,就得服从不合理的劳资分配,就得接受更大负荷的劳动。职业尊严,最直接体现的就是工资待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重要体现。较之其它再分配方式,初次分配无疑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关键。尤其在当前绝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都来自劳动收入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报酬显得更为重要。

  让劳动者有尊严、有体面地工作,最基本的就是能够提供给劳动者对等的报酬。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的声音犹在耳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我们都在劳动,我们都应该享受到职业的尊严。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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