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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今后新建公共建筑须“有文化”
内蒙古新闻网  10-08-06 18:0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海日报  
 

  为体现“中国书法城”特色,营造浓郁的书法文化氛围,乌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今后的公共建筑要更多融入书法文化元素和符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建筑规划建设的通知》,新建的公共建筑如办公楼、医疗中心、学校、商业、餐饮娱乐综合楼、文化活动中心等的建筑色彩要以黑(灰)、白、红为三原色,以暖灰为主色调,建筑物外立面色彩禁止采用蓝色、黄色、绿色等鲜艳夺目的颜色。

  此外,公共建筑造型要简洁大方,体现现代建筑特色,建筑风格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公共建筑应灵活布置大开间,入口门厅应庄重大气,临街建筑开间不得低于7.2米;外墙面装修材料应为石材或高档面砖、高档涂料;公共建筑沿街门窗应采用无框全玻璃门窗和不影响城市景观的防盗卷帘;公共建筑必须进行夜景亮化,注重夜景亮化效果。

  根据《通知》,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按以上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建筑设计方案经市、区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文/裕韬)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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