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国务院参事驳农民进城会造成社会不稳等说法
内蒙古新闻网  10-08-07 15:3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网  
 

  “(农民进城会造成社会不稳)这种理论,不仅使城市化的思维陷入迟疑和犹豫的泥潭,而且也导致城市化实践走向凝滞和停顿不前”、“‘伪城市化’像一层迷雾遮住了人们的眼睛”、“户籍制度像一把利剑斩断了城乡间的亲密关系,更像一座高山将市民与农民隔离在山的两边”……

  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研究员6日在此间举办的第8期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上,对既得利益群体为维护其既得利益而阻碍城市化推进的五大所谓理由,一一予以驳斥。他说,在解决“三农”问题之初就提出了要致富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分流农民的思路,但由于认识的不统一和既得利益群体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所以使农民的减少和分流,以及城市化的推进遇到了特大难题。

  中国到底要不要让更多农民进城和大力推进城市化?以及怎样推进城市化?至今仍然争论不休,理论界的争论也影响了决策层的决心。其中最影响城市化推进的理由有如下五种——

  第一种理由是:在社会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下,过分强调了大量农民进城会造成社会不稳。经常用于说教的,一是担心出现印度孟买那样的“贫民窟”,二是担心出现拉美那样的“城市化陷阱”。为此,人们在中国设计了“两栖类”,让亿万农民工成了城市中永远的“飘族”。理论家认为,这样“进可入城打工,退可回家种田”。如此貌似完美的设计,虽然得到很多人的赞同,并在实践中得到漫延和滋生,但着实讲,这种理论,不仅使城市化的思维陷入了迟疑和犹豫的泥潭,而且也导致城市化实践走向了凝滞和停顿不前。

  第二种理由是:以避免出现“大城市病”为理由,力主限制大城市快速发展。由于国外的大城市发展中,确实出现过交通堵塞、城市污染等所谓的“大城市病”,所以我们早期研究城市化的人,一开始就提出了限制大城市发展的指导性观点。这种观点在上世纪90年代出台的法律中就已经得到体现。由于这样,虽然很多大城市大量需要农民工,而且很多农民工也工作于大城市,但大城市却拒绝农民工留在城市中。这样做的结果是造成了在大城市已经干二、三十年的农民工,仍不能在城市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和老有所养,他们的子女也长期无学可上。很多农民工已从青年走到了老年,子女都出生、长大成人并成了第二代农民工,但他们依然没有城市户籍可言。他们大多住在城乡的结合部,他们的生活与农民没有两样。

  第三种理由是:受“逆城市化”的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成了战略重点。国外的城市化经历过由分散到集中并出现了再次分散的三个阶段。大城市形成后,城市里的生活环境遭到污染,当汽车遍及每个家庭后,很多人把居住地点选到城外的农村。据调查,加拿大蒙特利尔和美国洛杉矶,其周围都有70多个小城镇。而中国情况与其不同的是,第一个阶段的集中还十分欠缺,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很低,中产阶级尚未形成,这种情况下,大力展农民工本土本乡的小城镇,显然是有悖于城市化的推进的。很多农民工把赚的钱弄到老家镇上去建房,而全家还留在大城市工作和发展,这既造成土地资源和农民工财产的严重浪费,也不利于市场发育和调动内需。

  第四种理由是:“伪城市化”的做法,放缓了对城市化的推进。中国的城市化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几乎没有明显进展。在各方面的呼吁下,原建设部出台“人口统计方法的改变”,将工作于城市6个月的人都算做城市人口,于是,城市化率一年上升一个百分点。但是这只是统计口径的改变而已,除此外,对入城的农民工和新市民的待遇毫无改变。经济学家把这种“城市化”称之为“伪城市化”。“伪城市化”像一层迷雾遮住了人们的眼睛,抑制了社会上对城市化的呼吁,改变了社会上对城市化的视听,减弱了决策层对城市化的重视,放缓了中国城市化进程。

  第五种理由是:“户籍制度必须维护”,挡住了城市化的去路。中国二元经济的形成是由上世纪50年代末实行城乡户籍分治导致的。这一户籍制度像一把利剑斩断了城乡间的亲密关系,更像一座高山将市民与农民隔离在山的两边。户籍制度的改革本来在今天电子化、信息化时代是很容易推进,但一方面是由于城市户籍负载有更多的权益和福利,在很多城市人已经忘掉农村、农民当年为城市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时,很不愿让那些为今天城市发展再次流下更多汗水的农民工从中分出一杯羹。另一方面是客观上存在一种误区,总认为小偷、犯罪都是农民工造成的,对农民工亲近爱护不足,防范警惕之余,总怕改革和放开户籍之后,给城市造成混乱,增加警察更大负担。为此,有关方面总是把户籍制度视为社会安定的“救命稻草”,不希望改革,不愿意改变。由此直接限制了城市化的推进,也限制现代化的进展。 (记者孙自法)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