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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住宅工程完工后要标注监理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0 10:0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9日从呼和浩特市建委了解到,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要求,今后呼和浩特市住宅工程建设均要在施工期间设立公示牌,并在建成后设立永久性标注牌。设立公示牌和建成后设立永久性标注牌,有利于广大用户对建设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进行日常监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起到较好的约束作用。

  公示牌的内容和要求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联系电话、主要责任人姓名和工程基本情况,公示牌的底色和字体颜色应形成鲜明对比,字体采用印刷体,以便于识别。永久性标注牌的内容和要求为:住宅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在每栋建筑物(每个单位工程)明显部位永久标注从上至下依次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开、竣工日期;永久性标注牌应设置在建筑物正面或侧面明显位置,标牌中线不得高于室外地坪2.5米,不得低于室外地坪0.9米,标牌底色和字体颜色应形成鲜明对比,字体应采用印刷体,以便于识别,最小不得小于600㎜(高)×800㎜(宽)。(记者侯 锐)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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