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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出台新规 党员干部办酒一般不得超过10桌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1 10:5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红网  
 

  提倡党员干部不办酒席,确需办酒的原则上控制在10桌以内,超过10桌的须在事前报告请客名单。

  昨日(8月10日),记者从浏阳获悉,浏阳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这成为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最近谈论的热点。

  《规定》要求,今后党员干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浏阳市廉洁自律办报告,一般党员则向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报告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事前报告须在事前7日进行。事后报告则在事后10日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来客范围、举办规模、用车、收受钱物数量及明细等情况。

  《规定》还对礼金礼品数额和宴请对象作出了要求:属于正常人情往来的,礼金礼品数额一般不超过200元,但在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中不准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参加。同时,浏阳市纪委还开设电话(0731-83611642),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行为的举报。

  对于违反《规定》的,将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黄康记者龙源)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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