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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进部委增机会:11家中央机关试选30职位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2 10:3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人民日报  
 
  记者11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即将展开的2010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开遴选试点工作,将从省级以下机关选拔一批优秀公务员到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今年共有11家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加试点,计划遴选30个职位。从8月12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遴选公告、遴选职位信息等情况。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公开遴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公务员转任工作,有利于拓宽公务员选用视野,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有利于逐步解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的问题,有利于形成从基层选用人才的良性机制。

  据介绍,本次公开遴选试点是按照今年初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开展的。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25日,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2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设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各遴选试点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各遴选试点部门还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遴选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区)、乡(镇)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及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满3年(2007年8月31日前任职)的公务员。其中,省级机关公务员还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央设在地方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此次公开遴选试点坚持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遴选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基层优秀公务员选拔到上级机关。此次试点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察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结合职位需求,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记者盛若蔚)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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